谷雨书苑第137期 -为什么是美国? ——从《二十世纪美国法律发展史》谈起 by 周大伟

December 31, 2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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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时间和地址

2017年12月31日,周日3:00pm - 5:00pm Room 100, 3160 De La Cruz Blvd Santa Clara, CA 950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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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大伟,江苏无锡人。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(1983年)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(1986年)和美国伊利诺大学(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-Champaign) 法学院(1993年)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。1980年代中后期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。

目前在中国和美国两地从事法学教研工作以及企业投资顾问业务。担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 (教授)、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、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。《中国新闻周刊》《法制日报》专栏作家,纪录片独立制片人。在共识网、爱思想网等学术网站列有特邀专栏。主要著述:《法治的细节》、《北京往事》、《二十世纪美国法律史》)译著)、《技术合同法导论》,以及大量学术论文、纪录片和散文随笔作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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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是美国? ——从《二十世纪美国法律发展史》谈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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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解美国的社会,必须要了解美国社会的核心部分——美国的法治以及美国法治发展的历史。因此,我们需要理解,稳定的法治基石是如何成为美国社会隐秘不宣的中流砥柱?为什么美国的法治能够相对稳定甚至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——成为一些对外输出的“美国产品”?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劳伦斯.弗里德曼教的《二十世纪美国法律史》一书,大致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完整的答案。

一、问题的提出:为什么是美国?——从二十世纪美国法律发展史谈起;

二、美国当代法律体系的稳定结构

三、美国法律价值体系的普适意义;

四、2016年美国大选引发的启示和思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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